件名:北洋大臣奏津滬電報官督商辦所需巡電等費仍請暫由淮軍餉內開支一摺奉旨允准惟逾五年後歸商自給以符奏案

資源連結

前往原始連結

引用

複製引用資訊
全站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