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湘潭衡郡兩處教堂一案現據各該縣自行議修議賠應准完案由 識別資訊館藏號:01-12-114-02-081著作者產生者:湖南巡撫毛鴻賓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函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同治02年05月24日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黃冠華先生02-26521885 轉306rane@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