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范若瑟來署經予駁辯已允以他地代崇因寺惟須先行嚴辦毀掠之案 識別資訊館藏號:01-12-122-03-007著作者產生者:總署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函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同治02年10月06日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