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派福士達為裁判員宜明布又裁判所仍照舊章又子興大使亦宜派為裁判員由 識別資訊館藏號:02-21-002-03-061著作者產生者:駐和錢大臣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信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光緒33年08月24日格式頁數:3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