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日本內田使函稱兩國人民案件應逕達本署警務公署辦理其緊要事件應由外務部轉達本大臣等語應如何辦理請示遵由 識別資訊館藏號:02-26-004-01-106著作者產生者:工巡局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文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光緒29年07月27日格式頁數:2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