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由威載工應將聲明各節切實見復方能照准由 識別資訊館藏號:02-29-003-04-014著作者產生者:外務部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照會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光緒31年06月27日格式頁數:2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