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請將上所訂使用吉木乃河水辦法先行轉飭共用遵守並見復 件名:請將上所訂使用吉木乃河水辦法先行轉飭共用遵守並見復 識別資訊館藏號:03-32-021-03-017著作者產生者:外交部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函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民國15年04月格式頁數:1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