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奉四月十七日上諭各大臣不能認予以寬典應按照原單罪名重降諭旨至李鳴和樊恩慶二員緩辦由 識別資訊館藏號:01-14-004-03-050著作者產生者:日國公使葛絡幹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照會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光緒27年05月17日格式頁數:2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