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函述派員辦理石頭嶺一案據俄官照會已認錯誤各情形統希酌示由 識別資訊館藏號:01-17-009-02-012著作者產生者:吉林將軍銘安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函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光緒05年09月09日格式頁數:3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