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呂宋先送條約四十款現催其將未譯條款趕緊譯出送來一併統核分別准駁力與爭辯由 識別資訊館藏號:01-21-025-02-065著作者產生者:大臣薛煥;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函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同治03年06月27日格式頁數:3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