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函復沿江六處厘單內應改二字已一體函達改正至赫稅司辯論情形與傅署使索看章程尊處持論可杜刁難其開辦之期擬即函商奏明已密致各處以翼劃一由 識別資訊館藏號:01-21-033-01-024著作者產生者:南洋大臣沈葆楨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函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光緒03年05月04日格式頁數:2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