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命李鴻章與日使在津商議朝鮮事宜並命吳大澂會辦日本欲我懲處在朝武弁斷不能曲徇其請 識別資訊館藏號:01-25-016-02-018著作者產生者:光緒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諭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光緒11年01月25日格式頁數:1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