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韓廷未治朴定陽罪復起用授官倘仍敢播弄生事即由唐紹儀密查具報請旨嚴辦 識別資訊館藏號:01-25-029-01-030著作者產生者:北洋大臣李鴻章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函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光緒17年10月07日格式頁數:5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