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中期以後,外國勢力又再度來到臺灣。這一次比十六世紀荷蘭、西班牙所帶來的影響更加深遠──一八六七年的「羅發號事件」與「南岬之盟」、一八七一年的「八瑤灣琉球人事件」、一八七四年「牡丹社事件」,還有一八八三年完工的鵝鑾鼻燈塔。這一系列事件中,臺灣的國際戰略地位逐漸提升,並且為之後的臺灣建省、日本奪取臺灣埋下了伏筆。
羅發號事件
一八六七年三月,美國三桅商船羅發號(Rover)在途經臺灣海峽時,遭風漂至屏東七星岩觸礁沉沒,遇難船員在恆春半島琅𤩝的獅龜嶺海岸登陸,一上岸就遭到排灣族龜仔角社(龜仔律社)的原住民攻擊,船長夫婦等十三人慘遭殺害。唯一倖免的粵籍水手逃至打狗(高雄)並向官府報告(根據英商必麒麟的說法是兩名漢人生還)。消息傳來,在打狗港英國軍艦便往事發地點調查,並搜尋是否有倖存者,卻遭原住民的攻擊無功而返。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前往琅𤩝設法與加害水手的部落頭目聯繫,但龜仔角社拒絕他登岸。
甲午戰爭後,1895年(清光緒21年)清軍在離臺前焚毀鵝鑾鼻燈樓、石牆,以及石路碼頭。日本人統治臺灣時再整修,於1898年完工。照片中的就是日本人整修的燈塔樣貌。但這個樣貌的燈塔也在二戰末期遭美軍炸毀。現存的燈塔是1962年時國民政府整修的。(圖片來源:山本三生編。《日本地理大系 臺灣篇 第11卷》,昭和5年(1930)。)
李仙得轉而請清朝官員派兵處理,於四月十九日見到臺灣總兵劉明燈、兵備道吳大廷,兩位官員出示照會表示:「查臺地生番,穴處猱居,不隸版圖,為王化所不及。」不過內文中也強調將再派兵設法查辦,婉拒美國軍艦會辦此案,但如何行動並未有承諾。
於是,李仙得向位於北京的美國大使與清朝的總理衙門報告此事。當年四月二十三日,總理衙門曾命福建省迅速查辦,並告誡「不可露出非中國版圖之說」,不過地方官的推託態度,仍使各國認為臺灣東部後山並非清朝版圖。此時,兩艘美軍軍艦調到臺灣,準備自行出兵報復。六月,美軍軍艦抵達琅𤩝,派兵一百八十人上岸,於深入茂密叢林時遭原住民伏擊,曾打過南北戰爭的中校戰死,美軍被迫撤退。
此後美國的態度轉趨強硬,清朝官員不得不加以配合。九月,李仙得與大批清軍前往琅𤩝。附近的漢人與平埔族人擔心軍隊過境騷擾鄉里,也認為清軍無法徹底擊敗龜仔角社,等軍隊走後居民可能遭受報復,因此出面協調雙方和談。
南岬之盟
清軍雖表明不願意大軍就此退兵,但實際上考慮到士兵不適應當地濕熱環境,因此也同意由李仙得前去嘗試和談。約定時間地點之後,李仙得帶領英商必麒麟擔任通譯與隨從數人,和琅𤩝十八社的總頭目卓杞篤(Tokitok)會面。
卓杞篤表示,以前白人曾屠殺族人,使全族幾乎滅絕,因此世代皆存有報復之心,一有機會便會動手,而李仙得則聲明希望雙方放下過往的仇恨。在談判時,中間牽線的漢人不斷提供酒食,各社代表因而大醉,直到隔天才能簽約。依必麒麟的說法,他還和李仙得串通,讓李仙得從自己的眼眶裡取下一隻義眼震懾原住民,以加快和約簽訂速度。最後,雙方終於在十月議定「南岬之盟」,各社此後尊重歐美船難登岸者的生命財產,並且給予救助,但登岸者須舉紅旗為號。一八六九年二月,李仙得再次與卓杞篤確認約定,而卓杞篤方面在數年之內也都遵守。
然而,此約並不包含清廷,而且也有部落挑戰卓杞篤的權威。例如一八七一年十月,一艘琉球船隻因颱風漂流至臺灣東南部的八瑤灣(今屏東縣滿州鄉九棚一帶),上岸的船難難民五十四人遭牡丹社殺害,僅十二人因受到當地漢人幫助而逃過一劫。此事件被稱為「八瑤灣琉球人事件」。
琉球漂民被害
琉球同時向清朝與日本薩摩藩朝貢,因此日本中央政府便接下此事,李仙得也提供日本不少情報。原來一八七二年三月李仙得曾訪問卓杞篤,被告知琉球人被誤認為是漢人,不在和約保護範圍;另外,清朝對一再發生的船難者被害事件無能為力,還多次聲明界外生番不歸官府管理。
最後日本決定以保護國民、質問生番為由出兵臺灣。理由之一就是臺灣東部向來不歸清朝版圖,只能自行解決此事。一八七四年五月中旬,日本出兵臺灣,進攻牡丹社。五月下旬清朝派遣沈葆楨來臺加強臺灣防務,主持外交事宜,同時調遣淮軍入臺。九月,清朝與日本簽訂「北京專約」,日軍撤退。「牡丹社事件」就此結束。
從南岬之盟到牡丹社事件,美、英、日不斷介入臺灣事務,且一再碰觸版圖問題,使清廷決心加強臺灣防務,修建億載金城及安平小砲臺等防禦工事。又為了解決船難帶來的國際壓力,興建了鵝鑾鼻燈塔,並於一八八三年完工。緊接著一八八四年清法戰爭、法軍攻臺後,一八八五年終於設置福建臺灣省(即臺灣省)。
然而清朝的緩慢動作,已無法阻擋外國的擴張腳步。臺灣建省之後十年,便在甲午戰爭中輸給了日本,為一連串國際勢力在臺的競逐畫下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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