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煙草專賣制度始於日治初期明治三十八年(1905),是當時臺灣總督府為彌補臺灣財政不足而實施的經濟措施。實施煙草專賣後,煙草的種植、加工、販售均在政府的控管之中,然而專門負責煙草生產及加工製造的單位最初僅有臺北煙草工場,但隨著臺灣捲煙的市場需求增加,昭和十二年(1937),專賣局在臺北松山興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松山煙草工場」。松山煙場的修建,是當初日本內閣官員派員至歐美考察兩年,融合日本及歐美的建築特色設計,並採取「工業村」的概念建造,是臺灣第一座現代化的專業捲煙工場。
上圖:專賣局松山煙草工場廳舍新築工事圖。(正面建圖及各部斷面圖)
上圖: 專賣局松山煙草工場新築工事圖。(縱斷面及橫斷面圖)
下圖:專賣局松山煙草工場新築工事圖。(一階天井版及壁伏圖)
該煙場建築格局共有三進,並於二進和三進之間,涵蓋了巴洛克式大花園和噴水池的配置,建築風格則是一九三○年代折衷主義的風格。建於日治時代的第二道大門,兩旁的圍牆型式及壕溝還保留戰時防禦所需的原貌,辦公室建築風格則屬「日本初現代主義」作品,強調水平視線,型式簡潔典雅,磁磚、玻璃及銅釘都還是六十年前建材,尤其弧型磁磚收邊精美,實屬當時日本分離派建築的優美案例代表,其構造堅固,堪稱當時工業場房的楷模,惟目前少數僅存一九三O年代臺灣產業建築。場區除了場房及辦公廳舍外,還有各式庭園,娛樂運動設施,以及兼具消防及景觀的蓮花池等設施,所以松山煙場既是物資生產單位,同時兼具休閒遊憩的功能。
上圖:丙種官舍新築詳細圖。
下圖:專賣局松山煙草工場材料倉庫新築工事圖。
民國八十七年( 1998)為因應都市空間的規劃,以及國營事業民營化和香煙市場競爭力的下降,遂而停止生產。民國九十年(2001)臺北市政府將松山煙場指定為第九十九處市定古蹟,翌年行政院同意臺北市政府將其規劃為臺北巨蛋體育場預定地。由此可知,松山煙場不僅是臺灣煙草專賣發展的歷史建築古蹟,也是對台北市之市區發展史具有見證作用。
煙草耕作地分布圖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北南門工場建物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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