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在臺發展
清領時期,臺灣教育機構大致分成儒學、書院、社學、義學、私塾。啟蒙教育以後三者為主,教導孩童基本讀書識字能力,社學最早五、六歲即可入學,義學十歲以上,私塾多為六、七歲。然而專門為幼兒設立的教育場所,要到明治三十年(一八九七)十二月一日,臺灣第一所幼稚園「臺南共立幼稚園」才揭開序幕。幼稚園校舍地點位於臺南關帝廟內,聘請兩名女子師範學校畢業生為保姆1,初期招收學生二十名,男女比例二比一,學童主要來自經濟富裕家庭。該幼稚園的成立源自地方仕紳組織的臺南教育會,幹事蔡夢熊先生觀光遊覽日本當地幼稚園後,深覺此對幼兒成長幫助很大,返臺以後極力說服會中重要成員,並正式向官方提出申請。園所在初期獲得不錯迴響,可惜因缺乏經驗,加上人員、經費問題,開園三年後關閉。
明治30年(1897)臺灣總督府檔案記錄在臺第一所幼稚園「臺南共立幼稚園」設立經過。
(圖片來源: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到了一九○五年,總督府發布臺灣最早的幼稚園法規〈幼稚園ズ関エペ規程〉,主要對公立臺北幼稚園制定規範。之後幼兒教育相關條例陸續公布,適用範圍也拓展至全臺,對於園生數、保育內容、保育費進一步加以規定。日治時期大多採取日臺孩童分園施教,共學幼稚園只占少數。由於幼稚園學費昂貴,入學者多來自中產階級以上幼童,並未普及到一般家庭。一九二○年全臺只有十九所幼稚園,總計日治期間不超過一百所。
戰後幼兒教育迅速發展,一九五一年全臺公私立幼稚園超過兩百所,二○一二年起配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實施,原幼稚園及托兒所改制「幼兒園」,所數更達到六千六百所以上,成長幅度驚人2。
萬「紅」叢中一點「綠」
幼兒教育職場從過往至今,師資一向以女性為主。觀察教育部近二十年來「各級學校概況表」統計結果,幼稚園男女老師人數差距懸殊,以一○一學年度幼兒園教師數為例,男教師一百一十五名,女教師一萬兩千三百六十二名,男性僅占百分之零點九二。原因可能和女性生理上具備懷孕哺乳母性,以及孩童照護工作講究耐心、細心、溫柔體貼、善解人意……這些性格普遍被歸類為「女性特質」有關,產生幼教老師適合女性擔當的刻板印象,然而實際上男女個性也深受後天社會環境、文化影響。此外,傳統觀念裡男性肩負家中經濟重責大任,以及適合工程科學理科領域,都和薪資不高、工作內容偏重照顧教養的幼教職業相牴觸。
民間私學俗稱書房或私塾,是日治唯一留存的清代教育機構。1943年臺灣總督府頒布廢除私塾令,書房被迫完全停辦。
圖為昭和11年(1936)培德書房畢業照。
男幼教師的挑戰
從過去的研究報告可一窺孩童家長對男性幼教工作者的觀點。例如張乃文二○○六年調查臺南縣一百多所私立幼兒教育園所家長對男教師的看法,這些園所不一定都有男老師,部分家長是憑「想像」來作答。調查結果顯示兩成家長接受男性教師,主張能力取向,不過認為男老師適合教授才藝與體能為主的課程,帶班時應搭配女助教;四成無法接受,覺得女老師比較有愛心、親和力、和兒童間較易建立信賴感等等,同時擔心男老師與女童肌膚接觸;另外四成無意見,著重個人特質和品性,但對男老師還是不大習慣。
二○一一年陳景堂訪談男幼教師,整理幼稚園男老師的職場經驗,發現男幼教師面對家長的質疑眼光時,透過展現自我專業能力、其他同事與園所長的協助說明和支持,讓家長得以信任放心。面對與女童肌膚碰觸的敏感問題,像是幼教場所常會出現需要輔助幼兒上廁所、擦屁股、幫孩童換衣服,則盡可能讓女老師處理,或避免單獨相處;安撫情緒時也會減少親密互動改採其他方式,排除「色狼」、「性騷擾」、「戀童癖」等負面形象。
隨著時代演變,「男主外女主內」的印象已經大為改觀,男女適合的學科和職業界線也漸漸模糊。男性幼教工作者表現出不輸女性的耐性和用心,幫小朋友綁頭髮、環境清潔打掃、安撫幼童情緒,經由實際行動取得同事、家長肯定,另方面也成為男童學習與仿效的對象,破除性別刻板印象,有助於兩性共同參與親子教養的風氣。
註釋:
1保姆是日治時期對幼稚園師資的職位稱呼。
2幼兒園提供兩到六歲學齡前孩童教育及照顧服務,統一由教育部監督管理。數據參考自教育部統計處「歷年校數,教師,職員,班級,學生及畢業生數(三十九∼一○一學年度)」。